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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页)

林大秀鼓起勇气说明来意,又怕人家看扁他,所以表情有些紧张。

陆老板笑了笑,就拿出两本书,一本三字经,一本千字文,又拿出几块普通墨碇、一沓子白麻纸和两支适合抄写的毛笔来。

白麻纸是最普通的纸,便宜却又好用,坚韧耐久,只要不受潮就不会变质,经济不宽裕的初学者们都用这个抄书。

“抄一本,一百五十文,不知道林少爷可乐意?”陆老板的声音非常和气,带着生意人惯有的微笑,也没说要试试他能不能抄的话。

林大秀其实根本不知道抄书行市多少,不过想着既然是别人介绍的,这个价格应该不错的,别人还提供纸笔墨,算是很照顾他。

他拱手道谢。

陆老板让小子拿个藤编书箱将东西放在里面,等送书来的时候还可以拎着,非常方便。

林大秀又道谢。

陆老板和和气气道:“林少爷不要和我客气,咱们说起来也是世交的,按说应该不等上门就关照的。”说着他又让自己婆娘包上两封点心,一些糖瓜大蜜枣等孩子稀罕的零嘴装进去。

林大秀推辞不过,也只能接了。

他知道人家这是看在介绍人的面子上,若自己抄的不好,只怕到时候会让人难做。他少不得咬着牙告诉自己回家好好练字,好好抄书。

一百五十文,在以前他根本看不上眼,走在路上随便打赏小乞丐的也不止这点。

可现在,一百五十文,足够他买二十斤面。

他想得很美好,自己只要努力一两天把书抄完,就能赚一百五十文,这样一个月至少也能抄十几本起码有一两半银子。虽然少一点,可节省一点总也够用吧。

如果林重阳知道他的想法肯定又要骂他蠢,想象很美好,现实太骨感。

抄书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当天晚上,他把炕烧得热乎乎的,然后开始喂儿子。

林重阳现在吃一个蛋黄加一小碗米汤,吃这个他不拉肚子,若是加别的就有反应,所以暂时只能如此。

林重阳吃饱喝足,又方便过,还没有困意就趴在枕头上看林大秀抄书。

他白天睡得足,加上好奇这世界的文字,自然逮着机会就要看的。

昨天林大秀写对联他看了个差不多,这些文字和后世的繁体字很像,她因为专业关系所以连猜带蒙也都认识,就是写起来会麻烦,需要从新学。

他看着林大秀摆足架势,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开始抄书,结果抄书不像写对联那么容易,才写了两行就写错俩字,滴了一大滴墨水,又因为袖子没拉住而蹭花了……

简直是惨不忍睹。

忙活了大半天,他也没抄好一张纸。

林大秀很是挫败,把笔一扔,就坐在那里发呆。

难道自己真的没用?

自己的确是没用吧,继母的弟弟学习比他好,林毓轩比他小了四岁,现在据说已经读完四书五经,过个几年就可以下场试试,都说他十五岁之前肯定能得秀才的。

而自己呢,现在连一本正经三字经都抄不下来。

我不是读书的料,自小没了母亲,爹看我也厌恶至极,族里长辈也并不喜欢我视我为耻辱,所以哪怕一直被继母不公正对待,族里也没有人说句公道话。

他突然心里涌上一阵悲凉,感觉有些心灰意冷,从前被自己的骄傲和倔强压住的仓皇就猛得翻涌上来一时间竟然呼吸都有些不畅。

就在这时,一直在努力活动嘴巴的林重阳突然就发出了“b~a”的音来,声音响亮非常,把林大秀给拉回神。

第8章奋起太馋

林大秀又惊又喜地看着儿子,原本只会哇哇啊啊呀呀的儿子竟然发出巴的声音来,清清楚楚,十分悦耳。“小九,再说一个!”他双眼亮晶晶的,一扫之前的灰心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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