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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二天扶苏一醒来,李世民就告诉他一个好消息;自己在王宫养了一只兔子!
虽然扶苏还不知道什么是兔子,但他马上就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
“阿嘀嘀嘀好!走走,康兔兔!”
秦王不由面露疑惑问李世民,
“哪来的活兔?你养它来做什么?”
这时代并没有家兔,而野兔生性狡诈,跑起来速度又极快,通常只有狩猎者才抓得住它们,但一箭射去也就死透了,没人有闲心慢慢抓活的。(1)
李世民端起晾好的羊奶大口喝完,揉了揉小肚皮解释起来。
原来,前几天有个卫卒抓了只野兔回来,他见野兔的腹部微微鼓了起来,急忙冲上去摸了摸。
等摸到几颗蚕豆一样的滑滑硬物时,他立刻判断这是一只怀孕的母兔,忙让卫卒把这只兔子送给了自己,又问蒙恬借了几百钱送给士卒。
当然了,李世民想要这只兔子并不是为了玩耍。
他前世时常在外行军打仗,军中条件异常艰苦,难免会带大伙出去打些猎物来解馋,而常见的野兔拿来架火一烤,也是极受将士们喜爱的一道美食。
他不但知道兔肉好吃,还知道兔子的怀孕周期极短,一只母兔,约摸三四十来日就能怀上一窝,而它一窝就能产下七八只小兔!
而在这个良种稀缺、物资贫乏的时代,食物的珍稀程度是唐人无法想象的。
如今天上飞的各种鸟、水里游的各种鱼、地上爬的哪怕是一只小蚂蚁,都能成为人们填腹的盘中餐。
所以他想试着驯养野兔,用母兔生小兔,再把小兔养大生出更多小兔...如果野兔能适应人类的驯化,在圈养的环境下茁壮存活下来,以后秦国就能多出一条改善民生的路子了——
毕竟兔肉能吃,兔毛和兔皮还能制作保暖的衣裳,堪称可以一兔多用。
秦王负手踱步慢慢前行,认真听着李世民兴致勃勃的讲述,他有很多问题想问小家伙,又不愿打断孩子的谈兴,先忍着吧还能怎么着。
走到放在宫墙一角的竹笼前,果然有一只毛发灰蓬蓬的胖野兔正一眼警惕地盯着他们。
李世民笑眯眯弯腰,塞了一点野草进去喂它,指着笼子给秦王和扶苏看,
“我听说兔子很擅长打洞,就让蒙恬用好几层竹篾编了这个笼子,还让卫卒给它采了新鲜的野草来吃,没想到养了几天,它还真活下来了。”
扶苏高兴拍着小手喊“兔兔”,蹲下来好奇地戳了戳竹笼,又伸手想摸毛茸茸的兔子耳朵,李世民急忙拉住他,
“不可以哦,它受惊会咬人的,不过阿兄可以给它喂草。”
扶苏立马一脸惊怕地“噢”了一声,乖乖收回手摇了摇,
“不咬咬,要草草。”
李世民笑着从竹筐里抓了一把嫩草递给他。
扶苏喜笑颜开接过来,学着李世民刚才的样子把草塞到笼子里,不过他觉得新奇好玩,就一根一根地慢慢放进去。
嘿嘿,他每放进去一根草,兔兔就会抬头看他一眼,一定是在谢谢他!
扶苏开心得龇牙咧嘴笑出声来,喊着“不细细”(不谢谢)玩得不亦乐乎。
秦王终于逮到时机,立刻对李世民发起了连环提问,
“你从未见过野兔,怎会懂得摸它的肚子判断有无怀孕?”
“你怎么知道野兔一胎能生七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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