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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林绣从墙根儿抱起个皮糙肉厚的老冬瓜,很遗憾地拍拍它脑袋。老人家,这次劳烦你为我出力了。

端到桌上时,前几份菜已被扫荡一空。林绣收起空盘,把这道“软炸肉”放至中央。

宋志孟夹起一块琥珀样的小球,翻来覆去地研究一会。

色若樱桃鲜亮,点了口脂般通透,凑近可看见肉皮与肥瘦夹杂。甚至连外壳都很酥脆,很像冰糖炒色、先炸后卤的烧肉。只不过用力一夹就碎,软塌塌的化在盘子里。

他吃了几块,底味是糖醋口,又勾点薄芡,嚼起来相当“肉头”。这味道很熟悉,只是死活叫不出名字。

“林小娘,敢问这状若樱桃肉的是什么?”

林绣接收到他求助的眼神,很详细地解释一番,“是冬瓜削皮切圆块,先蒸后炸。”

再细嚼两口,甜味应该来自蔗浆,他又奇道,“那为何有点微酸?”

林绣微微一笑,不过是加了点煮梅子的水。

说不了两句,她道声抱歉,先回去料理那道复原大菜。

宋志孟吃个不停,说话含糊不清,“从哪里找到这么好的馆子,江大人果然有福气。”他自认爱吃,混迹于各种苍蝇小馆,竟没发现有这好去处。

江霁容只听到后半句,很矜持地一笑。

宋志孟从盘盏中看他一眼,耳根微红,估摸着是吃得太上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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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绣对着厨房里不多的菜品思考良久,生出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

各色蔬菜倒有,只是全非严格按照纸上所写的时令。

明虾,无。

不过金钩海米泡水,鼓鼓涨涨的样子,分明就是微缩鲜虾嘛。搞定一样,林绣心情大好。

肥鸡,也无。

她翻捡出之前做烧鹅时一直没处理的鹅头,手中掂量几下,就当是“瘦鸡”吧。

火腿,更无。

此物在于个“咸”和“鲜”字,和榨菜精神内核差不多。她之前吃榨菜就泡面时,诡异地升起种火腿竹升面之感。口感不像也无伤大雅,毕竟只是添味,煮一煮就弃之不用。

菊花丝倒是有,不过是用来泡茶的,烩汤肯定苦涩。林绣干脆在后院薅了把椿芽假装一下。

材料备齐,烹调并不难。铁锅里冒着热气,鲜香由淡转浓,林绣深吸口气。这倒神了,白雾腾腾里,怎么还真有火腿味。

汤熟上桌,宋志孟奇道,“怎么如此快?”

看着汤钵散发的白气,他拿调羹的手又有些犹豫,颇有些“近乡情怯”。

林绣给这二人各盛一小碗。宋老先生才喝了一口,大赞好鲜甜,又问起,“莫不是明虾的功劳?”

江霁容眼疾手快,舀起碗里一只海米,迅速送入嘴中。林绣一副乖巧样子,很认真地点头。

宋志孟饮尽两碗,很是感慨,“总算了一心愿。”

江霁容淡淡一笑,“事事皆求圆满,先生所求达成,学生亦欣喜。”

宋志孟想起江大人所说之事,抚须长叹一声,幽幽开口,“说来还有一愿。若在入土前做些益事,也此生不枉。”

两人的目光都看向他。“老夫的学堂有意招收女学生。”

林绣弯起唇角,“先生何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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